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5年第16号公告于近日在网上发布,在公告附件(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及其业务范围)中,授权号22(深圳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一栏中,授权业务范围由过去的两类(音视频设备、信息技术设备)增加到现在的六类(音视频设备、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设备与部件、卫星电视广播接收机、信息技术设备、金融及贸易结算电子设备、电信终端设备)。
附件:六类3C认证产品涵盖的范围是:
1、音视频设备类
总输出功率在500W(有效值)以下的单场扬声器和多扬声器有音箱、音频功率放大器、调谐器、各种广播波段收音机、各类载体形式的音视频录制、播放及处理设备(包括各类光盘磁带等载体形式)、及以上设备的组合,为音视频设备配套的电源适配器、各种成像方式的彩色电视接收机、监视器、黑白电视接收机及其他单色的电视接收机、显像(示)管、录像机、电子琴。
2、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设备与部件
3、卫星电视广播接收机、天线放大器
4、信息技术设备
微型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与计算机连用的显示设备、与计算机连用的打印设备、多用途打印复印机、扫描仪、计算机内置电源及电源适配器充电器、电脑游戏机、学习机、复印机、服务器。
5、金融及贸易结算电子设备
6、电信终端设备(共9种)
调制解调器(音频调制解调器、基带调制解器、DSL调制解调器,含卡)、传真机(传真机、电话语音传真卡、多功能传真一体机)、固定电话终端(普通电话机、智能卡式电话机、IC卡公用电话机、录音电话机、投币电话机、智能卡式电话机、IC卡公用电话机、免提电话机、数字电话机、电话机附加装置)、无绳电话终端(模拟无绳电话机、数字无绳电话机)、集团电话(集团电话、电话会议总机)、移动用户终端(模拟移动电话机、GSM数字蜂窝移动台(手持机和其他终端设备)、CDMA数字蜂窝移动台(手持机和其他终端设备)、ISDN终端(网络终端设备(NT1、NT1﹢)、终端适配器(卡)
(TA)、数据终端(存储转发传真/语音卡、POS终端、接口转换器、网络集线器、其它数据终端)、多媒体终端(可视电话、会议电视终端、信息点播终端、其它多媒体终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