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10月1日起,欧盟国家对进口的电烤箱、面包片烘烤器等类似的便携式烹饪器具的安全要求新规定(以下简称“A12规定”)正式强制实施。
该规定为欧盟标准EN60335-2-9:2003的修正件A12,主要对发热试验作出修正,除增加部分针对性实验外,还增加了对平面温升的测量方法以及对烹饪器具手柄、把手等正常使用操作中会接触的部件的测量方法。对烹饪器具正常使用能接触的表面和部件温升作出了特别测试要求和限值要求。例如,对于旋钮和金属表面的测量位置,修正件A12规定其应在标准要求相应的位置范围内测得。
该规定的强制实施将影响到出口的便携式烹饪器具如电烤箱、烤盘、烤架、电炉、多士炉、三文治炉、油炸锅、电煎锅、光波炉、爆米花机、面包机等。摩尔实验室(MORLAB)建议,有便携式烹饪类器具输往欧盟的生产企业应多关注标准的新变化,并对新的测试规定早做测试,以免在欧盟地区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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