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7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通过了有关电视机EnergyGuide标签的最终规则(Final Rule)。2011年5月10号以后生产的电视机必须加贴EnergyGuide标签,让购买电视机的消费者获得更多有关不同型号以及产品能耗方面的信息。
FTC最近的一项对于《电器标签规定》(Appliance Labeling Rule)的修订案要求在新的电视机上加贴大家熟悉的黄黑色能效标签。这种可拆卸标签早已出现在家用电器上,如洗衣机、电冰箱,它将为电视机的用户提供诸如估计的年能源成本以及与其他同类型号相比的成本范围等有用信息。
在考虑了多方的提议后,FTC要求在新电视机的标签上披露两项主要内容:第一,电视的估计年能源费用;第二,与其他相似屏幕尺寸的电视机的年能源成本的比较。最终规则要求,新标签应可以从电视机正面看到。制造商可以使用一个三角形标签或长方形(水平或垂直)标签。从2011年7月11日,修订的规则将要求销售电视机的网站应显示一个完整EnergyGuide标签的图标。标签样式如下图,新标签的其他样式(垂直长方形和三角形)可在FTC的网站上找到。
除此之外,在网络上销售的电视机必须在2011年7月11日起张贴能效标签。
在美国并非所有产品都要加贴能效标签,目前需要加贴能效标签的产品有:
洗衣机,洗碗机,冰箱,冰柜,热水器,窗式空调,中央空调,锅炉,热泵和加热恒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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