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之星(ENERGY STAR®)认证自从1992年推出以来发展迅速,截止目前共计发布了大约30大类产品的认证要求及规范,且正在制定多个新产品类别的认证规范。能源之星产品认证规范的更新速度比较快,并且不断的在增加新产品类别。为使广大客户及时了解各种新产品规范的制定动态及已有产品规范的修订进展及内容,摩尔实验室(MORLAB)将每月定期对其进行汇总共享公布,本期将主要介绍本月(2012年8月)能源之星产品规范最新动态。
一、8月24日,EPA发布了计算机服务器产品规范2.0版本的草稿3。并计划在9月份召开一次网络电话会议,对此草稿版规范进行讨论。此新草稿的主要变化点有:
1. EPA在新版草稿中说明多节服务器也在此规范的要求范围内,并将高功能计算系统HPC以及大型服务器排除在了要求范围之外。
2. 对于带有电源的服务器,每增加一个电源,功率限值可增加20W。
3. 对图形处理单元服务器的现有要求将适用于所有的辅助加速处理器,此类设备的总的待机功耗限值将定为46W。
4.DC直流供电的服务器从测试方法中删除了。
5.DOE正在组织讨论是否将三相电源供电的服务器包含入此范围内。
二、 EPA于8月8日召开了网络电话会议,讨论了灯具产品能源之星规范第1版的草稿2。此灯具规范一旦定稿,将作为一个总规范而取代现行的自镇流荧光灯CFL规范V4.3、以及取代整体式LED灯规范V1.4。
对于现行的CFL及LED灯具规范,新版灯具总规范的主要变化点举例如下:
1.LED灯具的最小生命周期恢复到15000~25000h,CFL的最小生命周期增到10000h。
2.安装在足够的空气流通及较低温度环境下的装饰灯,将不强制要求进行高温生命周期测试。
3.MR-16灯具,将包括在标准范围内。DOE的数据显示大多数的低压MR-16灯具安装在商业用途,故此草稿版规范这类灯具符合商业用条款的要求。
三、 8月2日,EPA发布了音视频类产品的能源之星规范正式3.0版本,并规定将于2013年5月1日起正式生效。与现行版本相比,主要变化点有:
1.对蓝光播放器提出了新的带载模式功耗要求。
2. 对于使用Wi-Fi或千兆以太网协议(适用于Wi-Fi或千兆以太网,但非同时适用)功能,其带载模式功率要求不超过2.0W,
3.修订了自动断电(APD)要求,以允许商用放大器出厂时禁用APD功能(只要它们满足闲置模式功率要求)。
四、EPA于8月29日召开了一次电话会议,讨论了数字前端影像设备的规范要求,预计不久将发布此类设备的草稿规范。
五、8月10日,EPA发出通知,对于电视机产品能源之星规范6.0版本草稿,修改了具有自动亮度调节功能的产品测试方法。
六、8月8日,EPA发出通知,对于显示器产品能源之星6.0版本草稿,修改了高像素密度的产品功率要求,删除了具有自动亮度调节功能产品的一个测试要求。另外DOE澄清并明确了具有网络链接功能的显示器产品的测试方法。
除了上述已有规范的更新之外,EPA还在制定一些新产品类型的能源之星认证规范:
8月28日,EPA发布了干衣机产品的能源之星认证规范1.0版本的草稿1,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
8月10日,EPA组织会议对游戏机产品的能源之星认证规范草稿3进行了讨论,目前正在更新规范草稿。
8月1号,EPA发布了UPS产品的能源之星认证规范1.0版本的修订版,增加要求出售到美国的UPS产品,需要提交符合清洁空气法的证明文件。
7月份,EPA对数据存储中心产品的能源之星认证规范1.0版本草稿3进行了会议讨论,目前正在更新规范草稿。
由于篇幅原因我们不能将详细的要求及内容具体事项一一列出。深圳摩尔实验室(MORLAB)是能源之星(ENERGY STAR®)所指定的能效测试实验室,可直接进行能源之星的测试与认证。并在各种电子及其它产品的能效(ErP及LCA、能源之星、MEPS、CEC等)测试认证领域有着丰富的项目经验,并有一批对相关标准、技术法规有充分了解的技术专家,可帮助您的产品更快,更好的通过各国节能认证的要求。
如需更多资料,请发信到以下地址:info_sz@morlab.cn或致电:0755-6128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