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司法法庭已经裁定欧盟委员会通过对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特定有害物质指令ROHS中所包括的十溴联苯醚(deca-BDE)的豁免被废除。从2008年6月30日起,十溴联苯醚不允许在销往欧盟的ROHS指令所管控的电气产品中使用。
在2003年,由欧盟议会和委员会共同通过的ROHS指令中是禁用所有的十溴联苯醚,2005年8月18日公布的2005/618/EC指令作为ROHS指令的补充指令,针对ROHS指令禁用的六项有害物质(铅、镉、汞、六价鉻、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提出最大许可浓度。2005年10月公布2005/717/EC指令对在聚合物中使用的十溴联苯醚豁免。
欧盟司法法庭现已和欧盟议会达成共识,允许2005/717/EC指令中的豁免继续使用到200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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