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0日,CPSC在联邦公报(FR)上发布了关于儿童产品豁免铅限量的程序和要求的最终规则(16CFR 1500)。该最终规则规定于2013年7月10日生效。
在CPSIA第101中规定了设计供12岁及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中含有的总铅含量不得超过100 ppm。关于其豁免的评估程序和要求则在CFR 1500.90中规定,此次发布的最终规则,即为对此的修订。其中规定:CPSC将考虑到以下情况对CPSIA的第101(a)节的铅要求进行功能性的豁免,包括:(a) 产品、材料或部件含铅因为其在制造过程中技术或工艺不可能移除多于的铅或使其不可触及;(b) 考虑到正常或可预见的使用情况下,产品、材料或部件不太可能会被儿童放置于嘴里或吞咽;以及(c) 考虑到正常或可预见的使用情况下,产品、材料或部件未有对公众健康或安全有可测量的不利影响。此外,还对于豁免的授权程序亦给出了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