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氯乙烯人造革主要应用于汽车内饰、建筑装潢、软家具、服装、医药器械、家电装饰等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为限制其有害物质含量,改善生活环境,保护人身健康,中国质检总局于2008年3月24日发布了标准GB21550-2008《聚氯乙烯人造革有害物质限量》,并规定本标准实施之日起6个月后,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本标准的产品,该标准将于2009年3月1日开始实施。
有害物质 |
限量 |
氯乙烯单体限量 |
≤5mg/kg |
可溶性重金属限量 |
铅≤90 mg/kg 镉≤75 mg/kg |
其他挥发物限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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