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9日,美国加利福利亚州州长签署通过一项法案,授权有毒物质控制部(DTSC)采取专项措施,加强现行珠宝中铅含量和包装物中重金属(如铅、汞、镉或六价铬等)限制法规的实施。
1. AB2901(关于珠宝中的铅含量):
法案扩充了原来有关测试方法的规定,要求尽量选择可以使样品材料完全分解的测试方法。不符合具体使用情况,或没达到样品材料完全分解最佳效果的测试方法禁止使用。针对上述限制要求,该法案还修改了“珠宝”定义,同时禁止在加利福利亚州零售或推销儿童珠宝、在身体上穿孔的珠宝,以及放入口中用于展示或装饰的珠宝,除非这些珠宝完全由规定的材料制成。
“珠宝”定义的修改:
1. 修改25214.1(i)(1)(H):由“装饰性头发饰物”改为“头发饰物”;
2. 增加25214.1(i)(1)(N):“放入口中用于展示或装饰的珠宝”;
3. 增加25214.1(i)(3):可以从鞋子或衣服上取下的小饰物、珠子、链、环、垂饰或其他附件,以及作为第(1)段所指饰物的零部件的此类饰品或附件。
4. 增加25214.1(i)(4):带有钟表的第(1)段所指的饰物。如果该饰物上的钟表可以取下,则不包括钟表本身。
包装:
法案修改了“包装”的定义。同时,在作出特别申明的情况下,零售或推销带包装的产品的个人可以免于行政或民事处罚。
“包装“定义的修改:
“包装”不包括可重复使用的袋子,其定义详见《公共资源法》第42250部分第(d)小部分。[“可重复使用的袋子”指以下两类袋子:(1)用布或其它可机洗织物制成的带提手的袋子。(2)提手厚度不小于2.25密耳(mil),并且专门为多次重复使用而设计和生产的耐用塑料袋。]
为减少或消除消费品和环境中的有毒化学品,加州还签署了其他两项法案:
2. AB1879
a)2011年1月1日之前,有毒物质控制部(DTSC)将制定法规,制定消费品中可能含有的受关注化学品或化学成分的鉴别和优先处理程序,并研究现有有毒化学品替代物质的分析方法。有毒物质控制部(DTSC)可以根据评估结果(“无需采取措施”到“限制或禁止”),采取相应措施。
b)新法案还成立了专家组成的绿丝带科学小组,就学术问题、化学品政策建议、实施战略,以及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执行方法等提供意见和咨询。另外,新法案扩展了环境政策委员会的职能,包括了加州环境保护局各部委的所有负责人,以监督绿色化学项目所有关键措施的有效实施。
3. SB509
2012年1月1日之前,有毒物质控制部(DTSC)将建立一个在线的(网络数据库)“有毒物质信息中心”,以便收集、维护、发布有关化学品危害特征、环保和有毒物质最终数据的相关信息,提高消费者水加州每天使用的数千种化学物的毒性及危害的认识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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