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已成为现今众多工业最关注的一个问题。很多欧洲国家及美国均定出了不同产品及物料的环保条例。由欧洲联盟通过的包装指示(94/62/EEC)对包装物料最具影响力,为提高环境保护的意识,这项指示覆盖了市场上所有的包装类别及所有形式的包装废物。除了关注循环再用、再利用及回收,欧盟成员亦虽确保以下物质在包装物料上的总含量(以重量计算)不能超过100ppm。
本指令旨在协调各国有关包装物和废弃包装物管理的措施,一方面是为了防止由此对各成员国和第三国环境产生任何影响,或减小这类影响,从而提供高水平环境保护;另一方面是为了确保内部市场的正常运行并且避免在欧洲共同体内产生贸易壁垒、不正当竞争和使竞争受到限制。
为此,本指令规定这类措施的首要目的是防止产生废弃包装物,其次作为附加的基本原则,对包装物再使用、再循环和实现其他形式的废弃包装物回收以及由此减少对这类废弃物的最终处理量。
本指令适用于投放欧洲共同体市场的所有包装物和所有废弃包装物,不管它们是工业、商业、办公室、商店、服务业、家庭或其他场所使用的或废弃的,也不管使用的是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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