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5日,澳大利亚政府发布建议性的公告,宣布某些产品含超过1%的邻苯二甲酸(2-乙基已基) (DEHP)是不安全的。
根据建议的公告,以下产品是供36个月及以下儿童使用并且受到管制的
1. 玩具;
2. 可能和嘴部有显著接触的儿童护理品;
3. 喂养婴儿用的容器和餐具。
“可能和嘴部有显著接触接触的儿童护理品”是指橡皮奶嘴、长牙时咬的橡皮环、婴儿床上配有的塑胶环, 摇铃、口水兜、环形牙胶、软书、管乐器、婴儿活动中心和抚慰品。
“喂养婴儿用的容器和餐具” 是指一些供喂养36个月及以下婴幼儿用的物品,包括喂食用的瓶子、吮吸用的杯子、碗、碟子、水杯和餐具。
豁免:
1. 明确注明不适用于36个月或3岁以下儿童的玩具不会被视为供36个月及以下儿童使用,不受该法规管制。
2. 体育用品和协助儿童在受看护情況下在水中漂浮或游泳的漂浮辅助用品是不受该法规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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