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信息技术设备与音视频产品越来越难以区分,特别是多媒体产品,认证使用标准有整合的也在推进,但目前这种产品在申请安全认证时,大家对电源选用标准和产品标准的选用仍旧受限于现行信息技术设备和音视频产品标准的限制,只能选用这两种标准中的一个,而新的标准也只是在过渡之中,目前还没有强制使用。
那么多媒体产品在申请北美安全认证时,除了可采用与产品申请的相同安全标准认可的电源外,可以接受其他安全标准认可的电源吗?以下是关于上述问题的解答。
对于信息技术设备申请UL 60950-1安全认证时,除了接受UL 60950-1认可的电源外,也可接受UL 1310(2类电源设备)所认可的电源,同时还需要增加这两个标准的差异评估,才能接受。
对于音视频产品申请UL 60065安全认证时,除了接受UL 60065认可的电源外,UL 1310或是UL 60950-1所认可的电源也可以部分接受。UL 60065的部分章节是可以接受的UL 1310或是UL 60950-1所认可的电源(如5.1的a~i项、8.10、11、12、13、14.1、
对于欧洲的LVD指令,任然需要接受各自的信息技术设备和音视频产品标准。在产品认证申请时,如果这个产品介于信息技术设备和音视频产品之间的类别时,可以让客户自己选择使用认证标准。标准选定之后,电源的认证标准,也就确定了。如果电源是信息技术设备标准的,需要做音视频产品认证的,则需要做音视频产品的差异测试;同样,电源是音视频产品标准的,要做信息技术设备产品认证,则需要做信息技术设备产品的差异测试。
以上信息限于篇幅,只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如对多媒体产品认证安全标准的选择仍有疑惑可直接咨询就近的摩尔实验室(MORLAB)。
如需更多资料,请发信到以下地址:info_sz@morlab.cn或致电:0755-6128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