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环保署(EPA)近日发布一份最终规则,将针对须“制造前通知(pre-manufacture notices ,PMNs)”的9种化学物质实施新的进口限制。
这些化学品包括:(1)妥尔油脂肪酸与改性脂肪酸和聚多元醇胺反应物;(2)氨基酸,羧甲基,芳基磺酸盐,碱盐;(3)混合金属硼酸盐;(4)苯甲酰胺,N-[(环己胺)硫酮甲基];(5)芳族磺酸氨基偶氮染料盐类;(6)碘翁,联苯-4,4’-双-C10-13-支链烷基衍生物,(OC-6-11)-六氟锑酸;(7)烷基马来酰亚胺代二环稀烃;(8)粘液和泥浆、汽车涂膜、废弃物处理、固体废弃物。这些化学品被用于沥青、工业清洗方案、照明荧光粉、环氧胶粘剂配方、纤维素织物、紫外线释放涂层、特殊聚合物和废弃物处理等。
根据新规则,欲进口、制造或因新用途处理这些物质的,必须在上述活动开始至少90天前通知EPA。该通知将让EPA有机会评估这些物质的预期用途,并且,如有必要,在活动开始前予以禁止或限制。
该规则已从2013年1月19日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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