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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资费改革避重就轻 手机单向收费仍受限

2005-09-12 08:47:56  来源:   浏览次数:895  文字大小:【】【】【
  9月2日,一则名为《关于调整部分电信业务资费管理方式的通知》,被信产部同时发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物价局,以及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卫通、中国铁通六大基础电信运营商。根据通知内容,今后国内长途、国际长途、港澳台长途、手机国内漫游通话费、固话本地通话费均将实行资费上限管理,而上限为现行资费。各运营商省级分公司即可操作调价,条件是只要低于现行资费的上限,同时只需经过集团公司同意,再报当地通信管理局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即可。

  表面上,此举将电信价格战的权力全部交给了运营商,标志着电信资费走向市场化,与国际惯例接轨,但多数市场分析人士认为,实际的情况是信息产业部只是再次承认市场的既定事实,短期内难以为消费者带来新的实惠。

  关键争议并未解决

  从通知内容可以看出,在大范围放开电信资费的同时,信产部对手机和固话的基本通话费这两项最基本的项目仍然维持严格监管,并不在此次调整之列,这意味着手机从双向收费改成单向收费,资费降到固话的水平以及取消固定电话月租仍然不被允许。而在此之前,这两项电信资费是在电信资费争议中最大的矛盾所在。

  北京邮电大学舒华英认为,上限管理的作用十分有限,在电信运营商形成价格同盟的时候,实施上限管理可以有效地避免资费涨价问题,但目前,我国电信业并未形成价格同盟。 

  中金公司的一位分析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这个通知并不会进一步加深长话、移动和固网市场的竞争。而信产部资费上限改革的文件只是避重就轻,并不能对目前的竞争态势产生实质影响。 

  从此次实行资费上限管理的这些电信业务看,这些业务都是市场竞争很成熟的业务。诸如国内长途电话通话费、国际长途电话、台港澳地区电话通话费和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所涉及的业务,因为IP电话的蚕食,这些业务的市场份额越来越小。一直以来,IP电话都在实行市场调节定价的方式,新的资费定价方式所能带来的价格竞争将极为有限。在这个领域内,电信运营商即使降价竞争,价格也不可能低过IP电话及其他网络电话。 

  对移动电话国内漫游业务,分析人士对资费上限改革所能引起的有效竞争也表示怀疑。首先,移动漫游市场现在处于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的双寡头竞争态势。更为重要的是,目前90%的高端市场基本被中国移动占领。因此,信产部这一最新文件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加剧移动漫游领域的竞争还很令人怀疑,特别是在目前中国联通对资费下降极为谨慎的情况下,通常来说,在移动领域内单靠一点点漫游费的降价是争取不了太多用户,绝大多数用户的业务主要还是在本地。人们在移动通信领域最关心的莫过于“单向收费”,但通知中丝毫没有涉及。

  对电信资费的改革,这已是信息产业部与国家发改委1个月内关于电信资费的第二份文件。8月3日,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改委也曾发布了一个通知,批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在现行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基础上,增加按日收取基本服务费的预付费方案和分级限时套餐,电信企业可以提供不同限额档次、计费单元、资费标准的套餐组合供用户选择。但是近1个月时间过去了,市场没有任何风吹草动,两家固话运营商没有做任何的表示。 

  市场人士认为,主要原因是因为“南北分治”,用户挑选服务提供商并不那么自由,除了更换电话号码的麻烦以外,还要受到布网的限制,两大固网运营商在其服务区内垄断地位非常稳固。据中国电信今年上半年业绩公布显示,其固定电话市场份额高达94.4%,中国网通在其服务区内市场份额也在同一水平上,双方还无法充分竞争,固话月租费不改革照样能收上来。而对于新通知,中金公司的分析师认为,信息产业部这一文件的出台更大程度上像是对人大代表关于电信资费管理的种种争议的回应。 

  短兵相接仍有可能 

  虽然未能解决最受争议的关键性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对电信资费没有任何影响,“业界不要对资费的下降给予太大的期望”,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政策研究所所长陈金桥说,“即使有变化,时间也会在2-3个月后”。 

  其实,在各地的电信市场,价格战已经异常激烈,电信运营商也一直通过各类套餐和电信卡在做变相降价。 

  陈金桥认为,运营商不愿立即做出反应的原因主要有三:首先,如果电信运营商在政府授权后马上降价,会给消费者造成“既有资费定价过高”的印象,对国家原有定价制度不够尊重;其次,运营商之间的“异制”竞争,即移动与固网的竞争、无线对有线的竞争已经非常激烈,常常是一个运营商“出招”,其他企业马上回应,迅速降价只会造成新一轮的恶性竞争;第三,电信运营商此前早就借各种“套餐”降低了通信资费,消费者观念中认为,“套餐”理应比资费便宜,运营商在降低资费后,“套餐”用户的资费,将是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问题。 

  目前,对于电信行业的价格战,运营商总部和分公司之间一直存在着意见分歧,在以省或市为界限区域市场,分公司为吸引更多的用户,一直对价格战怀以极大的激进热情,但运营商总部却对此抱保守态度,一方面不希望形成过大的地区之间的资费差;另一方面也不愿ARPU值(运营商每用户每月收入)由于资费下调而下滑过快。 

  在此之前,信产部曾在2004年下发了一个《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资费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信部联清2004204号 204号文件,旨在控制运营商无序竞争、将资费调整的权限设置在集团总部。但是实际上的名目繁多的资费套餐等促销活动客观上形成的“违规降价”、打击竞争对手的不正当竞争手段更加隐性,监管起来并不容易。9月2日下发的新通知只不过是下放了其中部分业务的定价权。 

  但总体来看,电信资费的下调不可避免,目前我国电信业的相对资费属于中等偏上水平,国外发达地区人民用于电话消费的金额不到收入的5%,而国内则达到了8%-10%,电信行业价格战还将继续,博通智信咨询公司分析师郭发明认为,政策出来以后,运营商可能通过直接定价措施来实现这种价格竞争。对用户来说,选择方式更多,价格更加透明,对运营商来说,参与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也是一种适应。 

  而对于管理部门来讲,“电信价格战表面上看是资费管理的问题,但实际上是电信市场竞争格局、产权制度、管制能力等一系列深层次问题的反映,”国信证券张贞卓说。如果仅就价格战来制订相应的管制方法只能解决短期、表层的问题,而无法根本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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