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2006年7月1日开始,电子电气设备中禁止使用铅、汞、六价铬、镉和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其中镉限量指标 100PPm(0.01%),另五种限量l000ppm(0.1%)。企业出口欧盟的产品都需符合以上的限量要求,并且要展示相应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将会被拒绝进入欧盟市场。相对于WEEE指令而言,RoHS指令对出口欧盟的企业会更直接、快速,产品出口欧盟企业应尽早行动,在掌握相应测试方法的同时,找出以上禁用物质的替代物3. EuP框架性指令的关键点:
该指令预计将于2005年12月31日转换成各国的法律法规,制造商则将于2006年7月1日开始产品要符合指令的要求。本指令涉及的产品范围原则上涵盖所有耗能产品,但主要是针对用电和固体、液化及气体燃料的产品。本指令不仅影响到成品的制造商,还会影响到零部件的制造商,这也是本指令与WEEE指令的主要区别。零部件的制造商要负责提供有关材料及能耗的基本资料。所有WEEE指令规范的产品都同时要遵循EuP指令的规定,与WEEE指令一样,机动车除外。
指令要求:制造商必须考虑其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进行生态评估。评估包括对所用的原材料、产出物、生产过程、包装、运输及销售、安装及维修、使用、寿终的分析。评估包括原材料及能源的消耗评估、对环境的影响评估、预计的废弃物及再循环利用方法的评估。产品要符合指令的生态设计要求,有以下两个方法,一是通过“内部设计控制,即将测试获得的信息归总并形成模型;另一个是通过执行“环境管理体系”,记录预定生产程序的操作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