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FCC发布了一个关于频率范围所遵循要求的说明。它是申请FCC认证时所必须遵循的环节之一。此说明文件原文可以在以下链接中下载:
https://gullfoss2.fcc.gov/prod/oet/cf/kdb/forms/FTSSearchResultPage.cfm?id=29245&switch=P
Part15 Unlicensed 发射机
1). 无许可证设备的频率范围必须于Part15的申请一致;
2). 不能在列表中列出15.205中所规定的限制频段;
3). 需列出从最低信道到最高信道的中心频率;
Licensed 发射机
通常,只允许列出规范(Part22, Part24等)中所规定的频率。
但是,如果频率扩展范围超出了允许的频率范围且包含适用规范带外的相邻频率的话,在以下几种情况是可以允许的。但以下要求均需遵守。
a. 在单个条目中的扩展频率范围必须至少有一部分的带宽是在规范章节中所定义的可操作频率范围之内。
b. Licensed 发射机在美国频率要求范围之内是可以工作的。
c. 扩展频率范围中的任何频率都不能与任何章节中不同规格的频率相抵触。在这种情形下,必须对其评估。
1) 适用的规范章节和2.106中的分配表是用来核对允许的频率或者说明相抵触的频率范围的。
2) 频段的一部分不能够单独用于其他章节规范的申请,除非有(e)中提到的充分理由。需要判断一下不同条目中的规范要求以确保不会含糊不清。
d. 对于适用于多个章节的项目,必须按照多个章节中的共有频率来申请。
e. 申请文档中必须包含有关于频率扩展范围超出适用章节频率范围的证明信。操作必须被证明是符合章节2.807的要求。例如,政府/军用或者出口至其他国家是被允许的。来自证书申请者的证明信必须指明市场计划来确保美国的用户(除了那些特别指定的政府或者军用外),不能够在的适用的规范章节的频率带宽之外操作此设备。
f. 频率必须遵守下面所列的额外要求。
1) Part87 申请的列表只允许有Part87的频率。Part87设备不允许扩展频率。
2) 设备不可以工作于406-406.1MHz, 除非适用的章节中特别指明
g. 测试指导
i. 只能测试允许的频率
ii. 各个章节所适用的频段至少要求测试一个频率,来确保设备可以工作在适用章节的频率下。如果列表中适用于某章节的多个频段是连续的频谱的话,只测试一个频点是可以被接受的;如果列表中的频段被分离出一个与其他章节相抵触的频率范围,分离的频段的技术要求是相同的。需要满足辐射(例如SAR)方面的要求。
h. 所有的有扩展频率的证书(Certification Grants)必须有如下的注解:This device contains functions that are not operational in U.S Territories except as noted in the filing. This filing is only applicable for US operations.
如您需要更多资料请您发信到以下地址索要:info_sz@morlab.cn,或联络电话:0755-86130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