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通告由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起,香港广播事务管理局与电讯管理局(OFTA)局长的职能和责任已经合并,成为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OFCA),作为规管广播业与电讯业的单一规管机构。同时,电讯管理局与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辖下有关科别,亦已合并成为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通讯办),作为通讯局的执行部门。据此变化原香港电信管理局的OFTA的标志,已经改为新的认可标志。
所有获准在香港使用的无线电通讯器材,均须符合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制定的技术规格。香港上市的无线电通讯器材(如409兆赫手提无线电对讲机、市民波段对讲机、室内无线电话、无线咪、无线区域网络设备、影音传送器),应在机身或包装盒上贴有通讯局标志(见图1)。就通讯局于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成立前在市场上出售的电讯设备,可能已贴上先前指定而继续有效的标志(见图2)。有关详情可以参阅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通讯办)网站的HKCA 3211《有关电讯设备标志的标准化指引》文件 。
摩尔实验室(MORLAB)是原香港电讯管理局(OFTA)认可的测试实验室(RTA),并于2010年2月23日摩尔实验室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原OFTA授权的认证机构)正式签署了认证合作备忘录,这标志着在摩尔实验室内完成测试的电信产品可方便的获得香港地区强制认证标识,让您的产品快速的获得香港市场的准入权。
如需更多资料请发信到以下地址:info_sz@morlab.cn或致电:0755-61281201。